襄陽人力資源公司淺談勞務派遣業務增值稅相關處理
來源:www.dhsddn.cn 發布時間:2021年01月14日
襄陽人力資源公司淺談勞務派遣業務增值稅相關處理,咨詢襄陽人力資源收費標準歡迎來電襄陽人力資源公司0710-3554059:《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一條解釋了勞務派遣服務的概念:勞務派遣公司為了滿足用工單位對于各類靈活用工的需求,將員工派遣至用工單位,接受用工單位管理并為其工作的服務。
例1:甲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主營勞務派遣業務,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度銷售服務收入800萬元,占全部收入的100%。2019年12月,甲公司與A公司簽訂勞務派遣用工合同,其主要內容為:甲公司委派80名電焊工到A公司加工船舶焊接業務,服務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年勞務派遣用工含稅結算費用1 060萬元,其中工資700萬元,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280萬元,服務費用80萬元。甲公司開具專用發票與A公司結算,2020年可抵扣進項稅額53萬元。現計算不同計稅方法下的增值稅稅負。
(一)選擇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財稅[2016]47號文明確了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甲公司從事勞務派遣業務,屬于現代服務業中“商務輔助服務”,適用稅率6%,應繳納增值稅=1 060÷1.06×6%-53=7(萬元)。
(二)選擇一般計稅方法并運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計稅
《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的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其中生產、生活性的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該文同時明確,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甲公司2019年度應稅服務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比重100%,且2019年、2020年均無出口貨物勞務、跨境應稅行為,2020年發生的進項稅額符合加計抵減條件,可抵減稅額5.3萬元(53×10%)。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抵減前應納稅額7萬元大于零,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5.3萬元,則當期實際繳納增值稅1.7萬元(7-5.3)。
(三)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財稅[2016]47號文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規定,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例1:甲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主營勞務派遣業務,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度銷售服務收入800萬元,占全部收入的100%。2019年12月,甲公司與A公司簽訂勞務派遣用工合同,其主要內容為:甲公司委派80名電焊工到A公司加工船舶焊接業務,服務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年勞務派遣用工含稅結算費用1 060萬元,其中工資700萬元,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280萬元,服務費用80萬元。甲公司開具專用發票與A公司結算,2020年可抵扣進項稅額53萬元。現計算不同計稅方法下的增值稅稅負。
(一)選擇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財稅[2016]47號文明確了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甲公司從事勞務派遣業務,屬于現代服務業中“商務輔助服務”,適用稅率6%,應繳納增值稅=1 060÷1.06×6%-53=7(萬元)。

《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的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其中生產、生活性的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該文同時明確,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甲公司2019年度應稅服務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比重100%,且2019年、2020年均無出口貨物勞務、跨境應稅行為,2020年發生的進項稅額符合加計抵減條件,可抵減稅額5.3萬元(53×10%)。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抵減前應納稅額7萬元大于零,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5.3萬元,則當期實際繳納增值稅1.7萬元(7-5.3)。
(三)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財稅[2016]47號文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規定,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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