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人力資源提醒您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證件合法嗎
來源:www.dhsddn.cn 發布時間:2022年03月16日
勞務派遣公司,襄陽勞務外包,襄陽人力資源服務提醒您勞動監察經調 查認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 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去年8月份,小王離開四川家鄉來到重慶的一家私營餐館工作。餐館經理在錄用的同時把他的身份 證收走,說是在其離開餐館時歸還。小王認為老板的做法不合法,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經調 查核實后,責令餐館老板歸還了小王被扣押的身份 證。

用人單位依法建立和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加強對本單位職工的管理,是保證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活動順利和有序進行的需要。但是,有一些用人單位以嚴格管理為由,采取收取風險抵押金、抵押物或扣押身份 證等做法,變相限制了職工的人身自由,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這種做法違反了我家的有關規定,應予制止和糾正。
1994年3月4日勞動部、公安部、全 國總工會在《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勞部發〔1994〕118號中規定“企業不得向職工收取貨幣、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也不得扣留、抵押職工的居民身份 證、暫住證和其他個人身份 證件,對擅自扣留、抵押職工居民身份 證等證件和收取抵押金品的,公安部門、勞動監察機構應當責令企業立即退還職工本人”;勞動部辦公廳在《對“關于國有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能否參照執行勞部發1994年1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4〕256號中規定,國有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應當參照執行上述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因此,在建立勞動關系時,任何用人單位不得押勞動者的身份 證件。如果用人單位擅自扣押勞動者身份 證件時,勞動者可以要求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或公安機關查處。
相關文章
- 企業利用襄陽勞務派遣公司來派遣工作的要點有哪些2021年08月19日
- 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求職的安全注意事項2021年08月19日
- 勞務派遣公司的派遣服務原則有哪些?2022年01月18日
- 企業如何辨別襄陽勞務派遣公司是否可靠?2022年02月17日
- 為什么企業把人事管理工作外包給一個勞務派遣公司來完成2022年03月09日